销售程序:
1- 买方发出意向书目标价,(意向信);
2- 我们发出 SCO(软公司报价);
3- 买方发送ICPO + RWA或BCL;
4- 卖方发送FCO,买方签收并退货;
5- 卖方发送SPA,买方分析合同条款并签字退回或更正不同意的地方,退回并将草稿送交法务部门分析;
6- SPA 更正后,买方收到最终的 SPA,签署并退回;
7- 买方制作 POF 并转发至卖方银行,签署形式发票并发回卖方;
8- 买方出具信用证保函汇票并转交卖方银行;
9- 卖方发送带有所有认证、SGS 和 AQSIC 的 POP(产品证明)(如果出口到中国);
10- 买方授权付款和担保银行出具信用证保函并转发给卖方银行;
11- 如果提前要求,卖方会产生 2% 的 PB(永远不会超过这个);
12- 开始物流、运输和提单部分;
13- 买方在收到完整文件的副本后按 MT 103 即期付款。

 

 

意向书中的基本数据:

- 信头;
- 签发日期;
- 声明必须包含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电子邮件、电话
接触;
- 带有完整描述的产品、包装类型(如果适用);
- 每月数量;
- 年度或现货合约;
- 集装箱、散货;
- 目标价;
- 国际贸易术语;
- 付款方式;
- 目的端口;
- 签名和盖章。


ICPO数据:
- 意向书数据;
- 支付银行名称、地址、账户、经理;
- 买方首席执行官/执行董事的姓名和带照片的身份证;